据悉,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与朱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将于12月14日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开庭。
商业秘密对企业的生存和创新发展至关重要,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作出了较大修改,降低本罪入罪门槛,加强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惩处力度,以强化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使用盗窃、贿赂、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造成他人重大财产损失的,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并非所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会被刑事追诉,事实上,绝大部分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都是民事案件,被侵犯的权利人也多都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维权和损失追偿。但是刑法修正案的修改也标示着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国家将商业秘密保护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商业秘密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也是企业利益维护的重心,所以企业更应当注重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风险的事前预防,将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纳入企业刑事合规体系建设和机制完善之中。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六联合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