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盲盒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凭借趣味性和神秘感深受广大消费者热捧,所谓“搏一搏,单车变摩托”。但有些情况下消费者会发现实际情况与广告宣传的内容并不一致,甚至大相径庭。殊不知在网络盲盒销售活动中,这种宣传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形,轻则构成违法促销,重则可能涉嫌犯罪。
例如,盲盒的实际中奖率远低于商家对外宣称的中奖率,或是商家利用文字游戏将宣传时的中奖商品偷梁换柱、以次充好,一旦受骗人数众多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商家的行为就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根据《刑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盲盒根本无法使购买者中奖,却让大量用户误以为可以获得心仪奖品而进行购买,则有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金额特别巨大,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由此可见,“网络盲盒”广告宣传不能逾越“法律红线”,网络盲盒监管并非盲区。
目前很多企业对于虚假广告的印象仅停留于行政违法层面,却忽视了因为虚假广告可能面临的刑事责任风险,从而在企业日常合规中缺乏对广告合规的重视。因此,刑事律师建议各企业:
1、建立严格的企业内部合规制度。完善企业的内部制度,做到及时自查自究,这样可以在发生问题时第一时间解决。
2、对企业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单纯的内部合规制度不足以弥补所有的缺陷,还要从本质上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才能有效防范刑事风险。
3、积极配合调查,接受处罚。假如企业相关的某个广告违反了某些法律规定。在被相关单位调查时,积极配合,同时要第一时间撤除广告,并马上在企业内部展开自查,以及向专业的工作人员和律师进行咨询和积极应对,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苏州市姑苏区律师协会第六联合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