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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代购”药品,竟犯走私毒品罪!

2023-05-23 14:43:54     来源:刑事律师
摘要:海外代购药品这一行为存在一定的犯罪风险。

2018年,一部《我不是药神》使得海外代购药品成为了热点话题,电影的原型故事也推动了我国药品制度改革,海外代购药品不再作为销售假药来处理。


但是,海外代购药品这一行为仍然存在一定的犯罪风险,4月19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海外“代购”药品涉嫌走私毒品罪的案件,被告人王某在明知其“代购”的部分药品在国内属于管制精神类药品,但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多次从国外向国内邮寄违禁药品,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都属于毒品范畴,而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最高可以判处死刑。因此只要明知是国家管控的精神、麻醉药品,仍进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原则上就构成犯罪


刑事律师提醒大家,近年来“海外代购药品”现象也越来越普遍,不过部分国外药品为我国严格管制的麻醉类或精神类药品,此类药品既有医用价值,但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危害身体健康,属于毒品。如果随意代购、买卖就可能构成毒品犯罪,就如同上文所说的王某,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