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1岁男孩跳楼案”一审于8月9日正式开庭宣判。据此前报道,2021年,江西九江一名11岁男孩放学后,在小区24楼跳楼自杀。男孩口袋中留有遗书,上面写道“本人的死不与父母、家长、社会有关,只和邹某有关,她使用暴力手段。”其中提到的邹某就是男孩的班主任,随后男孩父母对邹某提起了刑事自诉。
现一审法院认定被告邹某不构成侮辱罪、虐待被看护人罪,宣判被告邹某无罪。从新闻报道中无法获取更多官方的关键信息。虽然之前当地教育局通报了对邹某师德师风的处理意见,但以此并不能作为定罪证据。刑事犯罪的证明标准一个重要条件是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从刑事专业的角度来看,本案的证据,比较难达到证明目的。
以目前一审结果看来,应该就是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侮辱与虐待事实存在,法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另外犯罪不成立,那么也就不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男孩父亲已经当庭提出上诉,但无论本案以何种结局收场,我们更加期望的是从这起悲剧事件中汲取教训,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