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下午,黑龙江齐齐哈尔市第三十四中学体育馆屋顶突然坍塌,此次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事故调查工作正在全面推进中,教学综合楼施工单位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目前初步来看,施工过程中违规堆放建筑材料,导致体育馆坍塌,造成多人伤亡,施工单位或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学校如果明知施工单位违规堆放而不制止,也将构成此罪。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属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直接责任人有可能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如何确定责任方,需要厘清毗邻施工建筑堆积的材料对体育馆屋顶产生的具体影响;其次,需要厘清这栋体育馆本身是否有建筑质量问题,建设年限,使用期间的维护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属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