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泗阳医院一名医生在接诊中发现,一名6岁女童身上存在遭受侵害的痕迹,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按照强制报告制度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经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性侵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在这起案件中,强制报告制度功不可没。
强制报告,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那么什么情况要报告呢?只要发现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
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有关部门也十分重视这个问题,作为社会成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避免他们遭受侵害,形成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让“强制报告”成为保护未成年的“利剑”。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明伦律所马政鹏律师团队带头人,刑辩委员会主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法律讲师、上海市开放大学客座讲师、中共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多年来致力于各类法律疑难案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代理过多起全国著名疑难案件,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是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骨干力量,以团队化的运营方式办理每一起案件,专业、精准和高效的原则贯彻于每个案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事、劳动人事、企业法律顾问等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获得了社会广泛好评。